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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參與:城市規劃委員會確定,為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採用兩階段的圖則制訂程序。該會在規劃過程中各個重要階段參與其事,而公眾在次階段可就圖則發表意見。 |
城市規劃委員會今天會議後確定,為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採用兩階段的圖則制訂程序,並通過為藝術區重新訂定的說明書。
首階段是反映該幅土地發展為綜合文娛藝術區的規劃意向,同時容許有足夠的設計彈性,讓建議者可擬訂最好的建議書。
次階段把已協定的發展規範加入大綱草圖內,讓公眾查閱和評論。
分區大綱圖具彈性
城規會指出,現在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可視為臨時圖則,在計劃的構思階段提供所需的彈性。該會在規劃過程中各個重要階段參與其事,公眾在次階段可就圖則發表意見。
有關的流程如下:
•在截止遞交建議書後,政府向城規會簡介計劃進展;而獲選的建議書在諮詢立法會及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前,把該屬意的發展方案,連初步總體發展計劃呈交城規會考慮及同意;
•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後,政府與獲選者簽署臨時合約,然後城規會把協定的發展規範,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發展的最高總樓面面積、最高建築物高度和休憩用地等規定,以修訂項目形式,加入分區計劃大綱圖,供公眾查閱和發表意見;
•經修訂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將按正常的圖則制訂程序,包括在需要時召開反對聆訊和作進一步修訂,才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
規劃須按法例完成
該計劃合約須於法定圖則程序完成後,方才落實執行。
倘若計劃定出的發展規範其後有任何改變,均須按《城市規劃條例》提交城規會審理。
所有法定規劃程序,均會按《城市規劃條例》完成,然後才落實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最終合約。
有關藝術區重新訂定說明書的詳情,可瀏覽城規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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