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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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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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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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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填海工程確認符合三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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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填海第3期
符合準則:政府已完成中區填海第3期工程的檢討,結果顯示工程符合法庭釐訂的3項準則,即有迫切性、具充分理由及有即時需要;沒有其他可行的選擇;以及對海港造成的損害減至最少。

     政府按照高等法院就灣仔發展第2期判決提出的3項準則,已完成而進行的中區填海第3期工程檢討;結果顯示工程符合準則。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將修改有關維港的規劃圖則,反映政府保護維港的決心。

 

    他今天出席出席中華總商會講座時透露,正積極考慮為規劃署、拓展署和土木工程署就填海規劃和工程制訂清晰指引。

 

加強規管填土用途

 

     政府並考慮如何在城市規劃的過程中透過適當措施,加強對填海土地用途的規管。

 

     至於中區填海第3期工程的檢討,結果顯示工程符合3項準則,即有迫切性、具充分理由及有即時需要;沒有其他可行的選擇;以及對海港造成的損害減至最少。

 

     有關檢討結果的撮要已上載這網頁

 

     孫明揚表示,當仍在進行的法律程序完成後,才決定填海工程的復工程度。

 

理大教授認同結果

 

     香港理工大學土木及結構工程系系主任及海岸及環境工程講座教授李毓湘也表示認同檢討結果。

 

     李毓湘表示,檢討報告書內的分析能使人信服中區填海第3期工程可通過朱芬齡法官判詞所訂的3項測試。

 

     他也確定中環及灣仔填海計劃已完成的各期工程,包括中區填海第1、2期和灣仔填海第1期工程,須由中區填海第3期工程予以配合。

 

     除了興建中環灣仔繞道、機場鐵路掉頭隧道及P2道路網等重要基建項目外,中區填海第3期完成後,維港內某個幾乎是死水的水域也將消失,從而使潮水和水質得到改善。

 

     報告書詳情已上載這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