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委員會表示,昨天在會議上,審慎考慮了高等法院對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的裁決後,一致決定對裁決提出上訴。
城規會確認維港是香港一項獨特的公眾資源和自然遺產,該會有責任保護海港。
該會表示,明白保護海港是公眾的共同願望,故據此制訂維港理想宣言,目標是使維港成為富吸引力、朝氣蓬勃、交通暢達及象徵香港的海港,使它成為港人之港、活力之港。
城規會決定撤回海心公園的建議,但認為有關裁決就保護海港條例所作的嚴格解釋,對日後灣仔及其他海旁地區的規劃和發展有深遠影響,並可能使港人失去享有世界級海旁和設計優美的海濱大道的機會。
故此,城規會決定對裁決作出上訴,澄清保護海港條例背後的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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