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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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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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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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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削長途電話商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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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及科技局就有關調低只提供對外電訊服務的固定傳送者牌照費的建議,進行公眾諮詢。

 

     由於長途電話市場在2000年年初開放後,管理這類牌照的工作已大為簡化。

 

     因此,政府擬調低固定傳送者牌照的牌照費。目前有20多間在香港以電纜或�星經營對外電訊服務營辦商。

 

     政府建議把年費調低一半,由100萬元減至50萬元。減費將有助維持香港作為亞洲電訊樞紐的競爭力。

 

     要實施減費建議,政府須修訂《電訊(傳送者牌照)規例》中列明的固定傳送者牌照費用。

 

     在修訂規例前,政府須根據《電訊條例》刊登憲報,就有關事宜諮詢公眾,諮詢期最少為21天。

 

     諮詢文件可從工商及科技局網頁電訊管理局網頁下載。

 

     所有申述書必須以書面提交,在5月9日或以前以郵遞、圖文傳真或電郵方式送達工商及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