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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2月24日
運輸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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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特別換牌安排  免人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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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

     為避免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之前,在各牌照事務處出現人龍,運輸署今年將如過往兩年,為即將期滿和已經期滿的車輛牌照和駕駛執照所實施特別換牌安排。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由於該項特別換牌安排,在過往兩年發揮了顯著成效,故決定今年繼續採取同樣安排。

 

     今年的換牌安排詳情如下︰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即3月5日)或該日之前,合資格換領的車輛牌照(即7月4日或之前將告期滿,或已期滿但車輛仍有登記的牌照),可在7月4日或該日期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為牌照續期四個月或12個月。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即3月5日)或該日前合資格換領的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即7月4日或該日之前即將期滿,或7月4日或之前進行換領時已經期滿不足三年的執照),可在7月4日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換領執照。

 

     有關安排只適用於有效期即將屆滿或已屆滿的車輛牌照,正式駕駛執照和駕駛教師執照的續期,並不適用於任何其他牌照服務。

 

     合資格的牌照╱執照持有人毋須因揣測即將公布的財政預算案可能提高牌照╱執照的費用,而趕往運輸署各牌照事務處換領車輛牌照或駕駛執照。

 

     有關安排是為處理人龍問題而實施,與財政預算案的內容無任何關係。

 

     市民亦可透過電子方式、私人電腦或「公共服務電子化計劃」的公共資訊站,以聯線方式申請換領車輛牌照和駕駛執照;或以郵遞方式提交有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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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4財政預算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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