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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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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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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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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產品不符營養標籤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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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安全專員陳漢儀表示,自營養標籤法例生效至今,已巡查140間店舖,抽查了1,383個預先包裝食品,發現14個產品不符合營養標籤法例,會發信要求解釋。

 

     陳漢儀今天(7月3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違規個案主要涉及小型店舖;不符合規定的產品中,部分完全沒有標籤,也有產品的標籤不符合規格。

 

     食物安全中心以往也有派�生督察在市面巡查食物標籤,每年約查55,000個食物標籤;營養標籤法例生效後,�生督察會把有關項目列入在巡查範圍內。

 

     �生督察巡查店舖時,首先抽查產品進行檢視,部分產品會進行化驗,研究其含量與標籤是否相符;首年抽驗約500個產品後,特別針對在包裝上有營養聲稱的產品。

 

     食安中心已舉辦工作坊,向業界解釋營養標籤法例的要求;並通過不同國家使節駐港單位,通知少數族裔店舖,也製作不同語言的宣傳單張,派發予有關店舖。

 

     中心職員在執法期間,若發現有店舖不認識有關條例,會盡量提供技術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