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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智合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邵明立(左)與衞生署署長林秉恩(右)簽署協議。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衞生署今天(5月24日)簽署協議,推動兩地藥品及醫療器械監管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協議的涵蓋範疇,包括加強藥品及醫療器械監管體系和法規交流、產品註冊及安全信息溝通、加強在中藥材監管的合作。
其他範疇尚有人員培訓及中西藥臨床試驗監管的合作和交流。雙方並會建立高層會晤機制,並可因應需要,安排專家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邵明立與衞生署署長林秉恩,分別代表雙方在香港簽署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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