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生局今天(12月23日)發出《在香港引入預設醫療指示概念》諮詢文件,諮詢各界人士對應否在香港引入預設醫療指示概念的意見。諮詢期3個月,至2010年3月22日。
預設醫療指示旨在讓個別人士在精神上仍然有能力作決定的時候,指示當他╱她一旦失去能力作出決定時,所希望接受的護理形式,包括是否接受僅能維持身體機能的治療。
有關指示可讓病人的醫生和家屬清楚知道病人的意願,減少醫生和病人家屬對於末期病人的合適護理方式的爭議,並免卻雙方需要代病人作出應否提供或撤去僅能維持身體機能治療的決定的重擔。
當局期望,諮詢社會各相關界別及人士的意見後,能為市民編製關於預設醫療指示的資料冊,並與相關專業團體研究制訂處理預設醫療指示所需的指引及程序。
諮詢文件擬收集的意見,包括:作出、更改及撤銷預設醫療指示的方式,為公眾擬備有關預設醫療指示的資料冊的內容,以及是否有需要制訂處理預設醫療指示的指引。
目前在很多國家,例如英國、美國、加拿大及新加坡等,已採用預設醫療指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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