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與食物安全中心今天(11月16日)公布的聯合測試結果顯示,市面出售的不同類型預先包裝飲品的糖含量偏高,未能符合明年7月實施的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規例的要求。
糖含量最高的1款乳酸飲品,每百克的含糖量達16克,若每天飲用3 - 4瓶,便可能超出每日游離糖攝取限量。另外兩款乳酸飲品的糖含量分別是每百克含13克和15克糖。
兩款橙味汽水、1款橙汁飲品、1款黑加侖子飲品和1款檸檬茶的糖含量也較高,達每百克含13克糖。
《修訂規例》有關「無糖」的規定是每百克或毫升食物,含不超過0.5克糖。
但消委會發現,1款包裝上聲稱「無糖」的咖啡沖劑樣本,每百克糖含量達5.3克;10個聲稱「低糖╱少糖」的樣本,則被檢出每百克介乎0.3 - 49克的糖含量。
兩個附有「少甜」或「微甜」字句的樣本,糖含量分別高達每百克9.1克和9.8克。1個附有「無糖添加」字句樣本的糖含量,達每百毫升飲料含0.68克糖。
「少甜」、「微甜」和「無糖添加」或相類似的字句,不屬於《修訂規例》的規管範圍。但消委會指出,生產商不應在包裝上標示這些字眼以迴避法例的規管,以免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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