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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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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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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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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子被控散養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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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自然護理署

     漁農自然護理署今天(2月6日)巡查了73條鄉村,在新田麒麟村發現1名男子散養1隻活雞,並在屯門福亨村發現1名男子散養5隻活鴿,將根據《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控告他們非法飼養家禽。

 

     該署在錦田長莆村發現5隻活雞,以及在十八鄉水蕉新村發現兩隻活雞,全部無人看管。在抽取樣本作化驗後,今天撿獲的所有禽鳥已被銷毀。

 

     任何人士如未經許可而散養活家禽,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重犯者最高罰款10萬元。

 

     市民如發現病鳥和死鳥,包括野鳥和家禽屍體,應致電1823聯絡漁護署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