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蘇利民宣布,成立由他領導的高層委員會,研究去年12月20日,明愛醫院門外病人暈倒事件的責任問題,調查料需時6周。明愛醫院行政總監馬學章表示,將尊重委員會的調查決定,並負上責任。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認同醫管局成立委員會,循既定機制處理責任問題;並希望醫管局能汲取經驗和教訓,完善醫院運作和制度。
周一嶽說,明白事件對明愛醫院員工帶來衝擊,影響部分員工的士氣;但相信,員工將以關懷和積極的態度回應問題,盡心服務大眾。
報告指出多項不足
專責委員會成員包括醫管局人力資源委員會主席何耀華、醫管局醫療服務發展委員會主席霍泰輝,和明愛醫院管治委員會主席張力正。
蘇利民今天(1月5日)向傳媒表示,明愛醫院門外病人暈倒,其後死亡的調查報告,指出了明愛醫院處理該宗事件時,有多項不足之處;包括急症室職員收到在現場提供協助的外科醫生的電話後,沒有即時核實緊急求助的內容。
在整件事件中,有關員工未有即時通報事件,令事後調查過程變得困難及延滯,反映部分員工的警覺性不足;以及醫院事後發出的新聞公布及記者會上,院方發言人均有不足之處。
添置心臟除顫儀器
報告建議加強對院外緊急求助的回應及應變能力,現正制訂清晰及切合實際環境的機制,以便員工能即時處理院內非臨床公眾範圍或院外鄰近地方發生的市民或員工緊急醫療求助事件。
明愛醫院將添置足夠數量的可攜式心臟除顫儀器及主要急救用具,在適用的情�下為病人進行基本維生急救及除顫電擊治療;並在院內人流眾多的地方,擺放可即時取用的可攜式心臟除顫儀器。
明愛醫院將改善院外道路指示牌、改善發布消息及傳媒處理技巧,以便更有效向傳媒及公眾發布重要信息。
醫管局已制訂處理同類事件的指引,並投放400萬元,購入200部可攜式的心臟去纖顫器,為心臟病人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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