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生局局長周一嶽表示,本港現有7間私人化驗所,提供測定食物內三聚氰胺含量的化驗服務;6間私人化驗所有意提供這項化驗服務,現正進行籌備工作,估計數月內陸續投入服務。
政府化驗所已借調1名化驗師往創新科技署,協助加快私營化驗所在食物檢測的認可程序。
政府將因應需求,舉辦技術簡介會,以及推行實驗室能力驗證測試╱實驗室間比對試驗計劃,以提升本地私營化驗所在食物方面的檢測能力。
加強測試內地原材料
周一嶽今天(10月22日)在立法會回覆議員提問時表示,將在食物檢測計劃中,投放更多資源測試本港食品慣常使用的內地原材料。
政府已取得多個相關食物業商會的支持,向屬下會員作出呼籲,向政府提供本港常用的內地奶類食物原材料的資料或樣本。
被問及曾被驗出三聚氰胺含量不及格的食品有新貨推出,當局如何處理時,周一嶽表示,有關奶、奶類飲品和冰凍甜點產品再次進口時,食物安全中心將扣檢該批產品,直至檢測結果及格才放行。
至於其他種類的產品,食安中心已去信要求入口商或總代理,在同一產品再入口前,向中心出示質檢或化驗證書,證明該產品符合香港有關食物安全及食物標準的法例;中心也會按需要抽取樣本化驗。
不虞食環署署長濫權
這項措施實施至中心滿意產品的食用安全符合法例要求止,然後便通過恆常食物監察計劃檢測該些產品。
周一嶽表示,政府11月5日會向立法會提交《2008年公眾�生及市政(修訂)條例草案》,賦予當局權力,在有需要時,發出命令禁止進口和銷售以及回收有問題食品。
他強調,訂禁售期限或是否需要回收等決定,需檢視當時的資料和證據而決定的;食環署署長必定不會濫用權力。
在進行禁售和回收後,食環署仍繼續跟進食物來源、詳細分析和化驗,令禁售期能有系統地執行,而盡量不影響業界。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