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生局局長周一嶽表示,自去年1月1日擴大法定禁止吸煙範圍以來,控煙辦公室及警方共發出9,851張違例吸煙的傳票;其中6,635張傳票已由法庭審理及判處罰款。截至6月12日,226宗個案的違例人士,逾期仍未繳交罰款。
周一嶽今天(6月18日)在立法會書面回覆議員陳偉業的提問時表示,違例吸煙目前不會被判罰監禁,現行法例也沒有任何條文,容許以社會服務令替代不可判罰監禁的罪行;當局無意修改有關法例。
他指出,觸犯潔淨罪行的人士若因經濟問題,難以支付罰款,可向法庭請求減低罰款金額;當局也建議有關安排適用於正在審議的《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草案》。
今年首3個月,當局共發出6,353張因隨地棄置垃圾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其中435宗個案因未繳交罰款而發出傳票或法庭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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