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 09年度「社區文化大使計劃」接受申請,計劃旨在通過與本地表演藝術工作者及藝團合作,在全港各社區推行藝術外展活動,向市民或特定社群推廣表演藝術。
申請者須為本地註冊非牟利表演藝術團體,或由表演藝術工作者組成的自由組合,並於最近3年內,在本港就其專長及致力拓展的藝術範疇具備實際及高水準的演出經驗。
申請者可分別或同時就針對特定社群而設計或深入個別社區進行的觀眾拓展╱藝術教育活動,或以普羅大眾為目標的普及觀眾拓展╱藝術教育活動提交建議書。
每類活動只可提交1份建議書,署方每年只會考慮同1申請者的其中1項建議計劃。
表演藝術形式可包括戲曲╱曲藝、舞蹈、音樂、劇藝及跨媒體藝術;活動內容可包含1項或多項具創意的表演藝術活動的組合。
申請詳情及表格可從這裡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須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在5月7日下午6時前,郵寄至九龍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0號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樓平台康文署觀眾拓展辦事處,或傳真至2721 2019。
查詢可致電2268 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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