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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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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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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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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士登記證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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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及福利局今天(3月17日)表示,1999年至2005年6月期間簽發的「殘疾人士登記證」,本月31日後失效;持有該款舊證的人士,須盡快換領新證。

 

     換證人士須填妥「殘疾人士登記證」申請表,連同舊證及由公立╱私人執業註冊醫生,或專業醫療人員╱特殊學校負責人,簽發的殘疾證明文件,寄回該局康復服務中央檔案室。

 

     登記和申請「殘疾人士登記證」,均屬自願性質。換證詳情及相關資料,可瀏覽這裡,或致電2509 4891、2509 4904或2509 4905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