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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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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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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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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弱基金資助上限增至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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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

     社會福利署副署長馮伯欣今天(1月18日)宣布,「攜手扶弱基金」第4輪撥款即日起接受申請,至6月30日止;資助上限調高至200萬元,而非政府福利機構最多可提交10分申請。

 

     社署表示,修訂申請資格,旨在讓更多弱勢社群受惠,修訂包括資助上限由100萬元調高至200萬元,連同商界的捐贈,資助可擴展至400萬元;非政府福利機構最多可提交10份申請,無論以往成功與否,均可再申請撥款。

 

    「攜手扶弱基金」自2005年成立以來,共批出2,900多萬元撥款,予70間非政府社福機構、推行97項社福計劃,與200多間商業機構攜手,為約38萬的弱勢社群,提供各種不同的福利服務。

 

     基金鼓勵社福界、商界及政府透過夥伴合作,扶助弱勢社群,加強社會凝聚力。政府透過等額資助,鼓勵社福機構拓展網絡,推動商業機構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