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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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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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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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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中藥須遵從醫師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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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防護中心

     �生防護中心今天(1月11日)呼籲市民,購買、預備及服用中藥時,應遵從中醫師的指示,不可自行更改服食的份量及煎藥方式。

 

     去年11月9日,54歲女子根據書上的藥方自行煎藥,服用後出現暈眩、嘔吐及雙腿抽筋等徵狀。她11月11日往聯合醫院求診,同日出院。據了解,她煎藥的分量是書上列出的1倍。

 

     同年12月3日,36歲女子飲用以中藥材烹調的湯水後感到暈眩、肌肉抽蓄及視力糢糊。她向聯合醫院求診,毋須留醫。該湯水配方由中醫師處方,但該女子自行更改飲用量,在短時間內飲用兩次。

 

     化驗顯示,她們的尿液樣本及所服用的中藥殘餘物,均含馬錢子的毒素。

 

     馬錢子有毒性,具止痛、消腫功能。生馬錢子一般作外用,被列在《中醫藥條例》之附表1內。經炮製後的馬錢子可內服,但服用過量可引致中毒,徵狀包括頭痛、頭暈、煩躁不安、呼吸急促、肌肉僵硬,嚴重者可以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