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建議,在轄下工務科開設屬文物保育專員一職,提供首長級的專責支援,以便推行文物保育政策,並經常檢討政策、推展有關措施,以及擔任本港和海外的聯絡人。
文物保育專員職位屬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級別(首長級薪級第2點),年薪開支1,428,000元。
發展局今天(1月2日)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表示,隨�社會人士對文物保育問題日益關注,文物保育的工作量相當多。
然而,目前文物保育的職務並無首長級人員專責處理。各有關人員均是在執行現有職責之餘,額外承擔文物保育的職務;並缺乏工作的聯絡中樞點。
為改善情況,發展局建議開設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並重組工務科內部職員的職務,從而令文物保育範疇可獲得更多資源、更多職員可全職處理文物保育事宜,以及各職員的分工更加清晰分明。辦事處的建議架構,已上載這裡。
考慮到預計的工作量及與文物保育相關職責的重要和複雜程度,發展局認為,宜開設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一職,掌管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
發展局指出,出任人員將須處理廣泛的事宜,主要工作包括進行文物影響評估、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為私人擁有的歷史建築的保育提供經濟誘因、為私人擁有的歷史建築的維修提供資助、研究信託基金及其他海外做法,以及推動公眾參與。
文物保育專員也會在政策層面,為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古物及古蹟辦事處提供支援及指導。有關的職責說明,可瀏覽這裡。
按薪級中點估計,開設建議的文物保育專員職位所增加的年薪開支1,428,000 元,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包括薪金和員工附帶福利開支,為2,03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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