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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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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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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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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聖誕發光棒具潛在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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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聖誕玩具

聖誕平安:海關發現這款電池操控的發光棒聖誕玩具,可能對兒童構成危險。

     香港海關的聖誕玩具安全測試結果顯示,在12個樣本中,1款發光棒可能對兒童構成危險,1款聖誕頭飾沒有列明零售商名稱和地址,未能符合安全條例。

 

     海關今天(12月18日)公布,近日從96間玩具店檢走12款聖誕玩具樣本,送交政府化驗所進行安全測試,其中10個樣本符合標準,1個樣本可能對兒童構成危險,1款未能符合安全條例的要求。

 

     測試結果顯示,1款在荃灣購得的電池操控發光棒有低危險度。在下跌測試中,其發光二極管的金屬電線外露,電池也會脫落,或對兒童構成窒息危險。該款玩具也未有列明零售商名稱和地址。

 

     另一款在旺角購得的聖誕頭飾,並沒有列明零售商名稱和地址,未能符合安全條例中、玩具須附有識別標記的要求。

 

     家長選購聖誕玩具時,應留意標籤所示的合適使用年齡建議、玩具有否尖角或鋒利之處;也應避免讓3歲以下小童玩含有波子、小球及磁石的玩具。

 

     家長也應留意玩具的顏料可能含過量鉛,令小童的腎臟受損;並確保玩具的電池安裝妥當,以及在玩具發聲位置加上膠貼,減低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