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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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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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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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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肉類樣本含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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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中心

     食物安全中心今天(11月15日)公布,321個肉類樣本中,15個含二氧化硫;並表示,如有足夠證據,或考慮提出檢控。二氧化硫是常用的防腐劑,但法例規定絕不能用於新鮮及冷藏肉類。

 

     該中心在7 - 10月期間,抽取了321個肉類樣本化驗,其中11個牛肉、3個豬肉和1個羊肉樣本,被驗出含二氧化硫,含量介乎百萬分之23至百萬分之3,300。

 

     這次被驗出的二氧化硫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而且二氧化硫可溶於水,大部分在煮食過程中流失。不過,對於個別對這種防腐劑有過敏反應的人士,可能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該中心表示,將作出跟進行動,包括再抽取樣本作化驗及向有關販商發出警告信;如有足夠證據,或考慮提出檢控。

 

     二氧化硫是食物製造業經常使用的防腐劑,常用於涼果、果汁及其他食物,但法例規定絕不能用於新鮮及冷藏肉類。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售賣含有防腐劑的新鮮及冷藏肉類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