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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0月2日

市區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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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前圍村啟動重建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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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宣布,市建局決定不再推遲啟動衙前圍村重建項目;發展局已按市區重建局的要求,批准市建局為衙前圍村項目進行住戶狀況調查。調查工作快將完成,市建局稍後向村民提供補償或安置。

 

     林鄭月娥今天(10月2日)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轄下文物保護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表示,衙前圍村村民正處於比較惡劣的居住環境,協助他們早日改善居住環境具有迫切需要。

 

     受影響的個別業主及村民,以及黃大仙區議會和立法會,均支持政府及市建局早日開展衙前圍村項目。

 

     她說,已充分考慮該項目的特殊情況,認為有足夠理據正式啟動該項目;並認為,這項目尚待補償的數目相當小,應不會為市建局帶來不可承擔的財政後果。

 

     林鄭月娥指出,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的過渡性條文,市建局可以繼續進行和完成土發公司留下來,並已擬備的發展提案,市建局在這工作上是完全可以行使土發公司的權力及職責。

 

     在土發公司當時的條例內,只要土發公司進行一切有利於或有助於達致條例第4條所宣布或准許的宗旨的事情,或進行一切土發公司認為有利並妥善貫徹公司宗旨而需要做的事情都是可以的,都是有法理基礎。

 

     因此,只要市建局在衙前圍村項目啟動的決定或行事,是為承擔、鼓勵、推動及利便市區重建的宗旨,便符合法律的要求。

 

     至於如何達致發展和保育並重,林鄭月娥表示,市建局已就如何保育圍村的文物及盡量重塑圍村風貌,作出很大努力;並制訂保育策略,盡量平衡發展和保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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