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裁判法院今天(9月19日)裁定,1名男子因亂拋垃圾,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因未能向公職人員提供個人資料及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同時被判罰款4,000元。
今年6月9日,食物環境�生署人員目睹被告在荃灣川龍街行人路隨地拋棄煙蒂。
食環署人員要求他提供個人資料以便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但他拒絕合作,其後被到場協助的警員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