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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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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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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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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鳥花園重開  禁售來歷不明雀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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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宣布,明天(7月5日)起重開旺角園圃街雀鳥花園,日後每月大清洗1次,而商販則須遵守新的發牌條件,包括只售賣合法來源,並有有效�生證明書的雀鳥。

 

     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檢驗及檢疫)薛漢宗今天表示,在雀鳥花園封閉期間,共抽取了330個樣本,所有樣本均對H5N1禽流感病毒呈陰性反應。故此,該署決定,明天起重開雀鳥公園,以後每月大清洗1次。

 

     薛漢宗重申,商販須遵守新的發牌條件,包括不得售賣來歷不明的雀鳥,出售或轉讓也需要有單據紀錄。

 

     漁護署較早時在雀鳥花園抽取的北椋鳥糞便樣本中,發現H5N1禽流感病毒,因而由6月17日起關閉雀鳥公園,以便進行徹底清潔及消毒工作。

 

     該署6月21日宣布新的發牌條件,日後商販售賣的雀鳥,必須備有�生證明書,也不可與顧客交換雀鳥或寄賣雀鳥;商販須詳細更新所有雀鳥交易的紀錄,從而杜絕販賣來歷不明的雀鳥。

 

     經修訂的動物售賣牌照規定,商販處所內售賣的雀鳥,均須屬合法來源,即必須有有效�生證明書,或從其他持牌動物售賣商取得並附有相關證明文件,如買賣發票及收據,列明雀鳥的品種、數量、交易日期及來源。

 

     在新條款下,商販只能出售沒有感染傳染病的雀鳥,也不可與顧客交換雀鳥或寄賣雀鳥。

 

     商販須按既定形式詳細更新所有雀鳥交易的紀錄,包括買賣、轉移及存雀量。若以其他方法處理雀鳥,如作為禮物轉贈他人等,也必須詳細紀錄。

 

     薛漢宗重申,將向受影響的68名商販,發放一筆過10,000元恩恤金,以及寬免1個月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