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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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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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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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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寬敞戶可獲搬遷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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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房屋委員會宣布,推出處理公共出租屋�寬敞戶的中期措施,按住戶的居住密度和成為寬敞戶的時間長短,擬訂調遷次序名單。

 

     最嚴重的寬敞戶個案可獲優先處理,而長者或有殘障成員的家庭,則安排在最後。

 

     寬敞戶可獲得最多4個位於原�或所屬區議會分區內其他屋�的房舍編配機會。

 

     為鼓勵住戶調遷,房委會發放2,750元(1人家庭)至9,023元(6人或以上的家庭)的搬遷津貼,予接受細單位的住戶,並在資源許可下,提供調遷至新屋�的機會。

 

     措施實施初期,當局已找出約2,000宗最嚴重的寬敞戶個案,並在2007 - 08和2008 - 09兩個年度,設立每年1,000個單位的目標,供寬敞戶調遷。

 

     房委會兩年後檢討有關中期措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