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員會宣布,由9月1日起,以減租形式,向入住長期空置單位的租戶,提供4 - 6個月的免租優惠。
目前房委會轄下空置12個月或以上而少於24個月的單位約1,490個,空置24個月或以上的單位共有1,750個。
房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主席張炳良表示,凡願意入住空置12個月或以上,但少於24個月的單位的租戶,可獲4個月免租期,分8個月每月減租50%。
至於空置24個月或以上的單位,可獲6個月免租期,分12個月每月減租50%。
為防止計劃被濫用,入住獲提供減租優惠單位的租戶,需承諾入住單位之日起計的3年內不申請調遷;但基於擠迫、居住人數不足或獲社會福利署推薦的體恤理由而調遷,則屬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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