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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交流:粵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第2次工作會議在港舉行。 |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生福利及食物局建議,優化合作機制,以便更有效回應市民希望政府致力保障食物安全的訴求。
根據有關建議,內地發布問題食物報告時盡早知會香港,以便有關部門立即採取跟進工作,包括覆檢有關食物有否流入香港。
有效交換食安資訊
粵港雙方今天在港舉行粵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第2次工作會議,回顧自去年簽署《粵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框架協議》後的運作。
粵方代表團由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陳元勝率領。會議主要的討論課題,環繞�廣東省內銷食物出現問題時對香港市民的影響。
�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書長尤曾家麗表示,自去年簽署框架協議後,加強了與廣東省政府的聯繫、溝通和合作,使兩地更有效地交換食物安全的資訊。
她表示,儘管供港食物和內銷食物有不同的監控;但粵港兩地往來頻繁,因此,特區政府也非常留意內地非供港食物的資訊。
提升機制以釋疑慮
尤曾家麗說:「食物安全與市民息息相關,廣東省更是供港食物的樞紐,兩地政府通力合作把關,實有助提升食物安全的資訊發放機制,以釋疑慮。」
鑑於媒體時有報道內地食品檢測結果,市民又未必清晰內地內銷食品與供港食物的規管不同,會議因而建議兩地優化檢測及資訊發放機制。
雙方在會上也交流了去年食物監察之化驗結果。港方並介紹香港食品化驗所依據的技術法規和標準,以及在港推行的信譽農場和自願農場登記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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