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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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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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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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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條例冀半年內呈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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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福利及食物局今天表示,將在《公眾�生及市政條例》的基礎上,制訂更全面和清晰的法例,監管農藥殘留的標準;並期望在半年內完成立法建議,提交立法會。

 

     該局今天回應環保團體要求加快訂立全面食物安全法例時重申,正草擬新的《食物安全法》,規管禽蛋、註冊食品進口商和經銷商,以及強制業界回收問題食物及影響健康的食物。

 

     該局表示,一俟立法規管後,所有進口食品,包括蔬菜均須經註冊進口商入口,非經註冊進口商入口便屬違法。

 

     新法例的具體內容,預期在2007 - 08立法年度提交公眾討論,以便收集公眾意見後提交立法會。

 

    《食物安全法》將把食用安全風險較高或廣受市民關注的食物,包括飼養水產、蔬菜和水果等食物納入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