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宣布,由即日起至2008年3月,香港居民可申請成為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的志願者;有關詳情,可瀏覽這裡或北京奧組委網站。這次招募只接受網上申請。
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今天在北京正式啓動招募港澳台居民、海外華僑和外籍志願者,到北京奧林匹克運動會和第13屆北京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服務的計劃。
根據與北京奧組委協商後的安排,民政事務局負責處理申請、挑選及推薦合適申請人予北京奧組委考慮,並為入選的志願者提供相關的培訓。
北京奧組委制訂的基本條件,包括在1990年6月30日或以前出生的香港居民,不分族裔和宗教信仰,均可報名參加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的志願者招募。
香港的賽會志願者需自行承擔往返北京的交通費用、培訓和志願服務期間的住宿費用,以及工作時間以外的餐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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