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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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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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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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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嬰兒呈報縮短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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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管理局

     醫院管理局宣布,3月26日起統一公立醫院提交新生嬰兒呈報表程序,新措施適用於所有在公立醫院分娩的本地及非本地孕婦;3個月後檢討成效。

 

     根據現行法例要求,公立醫院須於嬰兒出生後42天內,向出生登記處申報出生資料。

 

     在新安排下,公立醫院統一在嬰兒出生後5周內,把有關資料送往出生登記處,以預留7天時間,讓嬰兒父母辦理領取出生證明書的手續。

 

     醫管局今天表示,新安排旨在統一公立醫院向出生登記處提交新生嬰兒出生資料的安排、鼓勵孕婦分娩後盡早清繳醫療費用,以及訂定公立醫院資源的優次,以加強管理。

 

     為有效加強醫院管理,任何嬰兒的父母如能盡早清繳所有醫療費用,公立醫院便盡快呈報嬰兒的出生資料,嬰兒的父母最快可於繳清費用7個工作天後,前往出生登記處辦理領取出生證明書。

 

     醫管局已向前線員工發出工作指引及舉行簡介會,務求新安排順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