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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3月17日
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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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租戶繳費地點擴至便利店地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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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租戶可到七•十一便利店繳交租金
方便:約68萬公屋租戶可由3月19日起,使用「房署繳費通」電子繳費卡,到全港700多間24小時服務的七•十一便利店繳交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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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68萬公屋租戶可由下周一(3月19日)起,使用「房署繳費通」電子繳費卡,到全港700多間24小時服務的七•十一便利店繳交租金。

 

     房屋署助理署長(屋�管理)李雪崑說,收租服務的網絡,更會由5月24日(周四),擴展至50個地鐵站的客務中心。上水火車站的七•十一便利店,及機場快�各地鐵站及迪士尼站則不會提供收租服務。

 

     由於透過這些網絡的租金交收一般需要約3天完成,租戶必須最遲在月底3個工作天前交妥該月份的租金。

 

     到便利店或地鐵站交租,必須以現金付款。租戶繳款後需小心核對收據上的資料,包括租戶號碼、繳費日期及時間,以及繳付金額等。如資料無誤,最好保留機印收據,或影印以作記錄。

 

     租戶仍然可以在周一至五到屋�辦事處的櫃台交租,或使用銀行自動轉賬、電話及互聯網、自動櫃員機、電話理財或網上銀行服務等繳租。

 

     與此同時,房屋委員會由本月至5月期間,在28個公共屋�試驗推行「繳租�馨提示」服務,透過手提電話或家居電話,向仍未繳交租金的公屋租戶發放溫馨短訊或錄音訊息,提醒戶主繳交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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