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今天表示,針對野生猴子懷疑被虐情況,已派員加強巡邏金山郊野公園,初步未發現有人虐待猴子。
去年11月至今,該署曾接獲4名市民投訴金山郊野公園內,有野生猴子受傷或傷殘,懷疑遭人虐待。
經過1個月的調查,漁護署發現公園約1,000多頭野生猴子中,約有32頭出現受傷或傷殘情況。
該署呼籲市民,如發現有人傷害野生動物,應即報警或致電政府熱線1823通知該署。
野生猴子能在自然環境中找到足夠食物,市民不應餵飼,以免影響牠們的生活習性,並對遊人構成滋擾。去年市民違例餵飼野生猴子而遭檢控的個案共42宗。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任何人士不得捕獵或故意干擾任何受保護野生動物,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則規定,虐待動物行為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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