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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3月9日
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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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梅顆粒劑含西藥須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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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梅顆粒劑」含西藥須停用
立即停用:�生署呼籲市民不要購買及服食名為「藍梅顆粒劑」的草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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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署今天呼籲市民不要購買及服食名為「藍梅顆粒劑」的草藥;該產品含有西藥「格列齊特」,可能引起作嘔及腸胃不適等副作用。這產品沒有入口本港作售賣紀錄,也沒有在港註冊。

 

     1名曾服用該產品的35日大男嬰,上月因血糖過低而入住瑪嘉烈醫院。他現已康復出院。該產品是男嬰父母購自內地,用以治療男嬰兄長的咳嗽。

 

     化驗結果顯示,該產品含有用於醫治糖尿病的西藥「格列齊特」。如非糖尿病人服用該藥,可引致血糖過低。該藥物可引致作嘔及腸胃不適等副作用。

 

     正使用「藍梅顆粒劑」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並盡快求醫。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含「格列齊特」的產品被列為毒藥,必須有醫生處方及在藥劑師監督下才可購買。

 

     市民應銷毀該產品,或於辦公時間內,交給�生署位於九龍南昌街382號公共�生檢測中心3樓的藥劑事務部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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