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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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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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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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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擬四月起全面禁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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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房屋署建議,房屋委員會轄下屋�所有公共地方列為禁煙區。新規定一俟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將納入「屋�管理扣分制」,並由4月1日起實施。

 

     干犯禁煙規定的租戶,將在毋須預先警告的情況下被扣5分;但顧及吸煙的租戶,每個屋�將劃出不多於5個指定吸煙區。

 

     房屋署副署長(屋�管理)劉啟雄今天表示,過去兩個月就屋�公共範圍全面禁煙一事,諮詢各屋�屋�管理諮詢委員會的意見,結果獲得他們一致支持。

 

     屋�的公共地方包括道路、行人通道和遊樂場地,如露天場地、休憩花園、遊玩處、運動場等所有地方。

 

     劉啟雄指出,顧及一些有吸煙習慣的租戶,�管諮委會同意在遠離康體設施或大街的地方,劃出指定吸煙區。

 

     房署建議,每個屋�不論面積大小,可設立不多於5個吸煙區,面積以1張長椅周邊約5平方米的範圍為限,四周髹上黃線或白線。

 

     針對非租戶在屋�範圍吸煙的問題,房屋署人員可以行使《房屋條例》所賦予的權力,�令他們離開。

 

     劉啟雄說,在新政策實施前1周,管理人員日常巡邏時,將向在�內吸煙的人士派發宣傳單張,讓他們充分了解新規定;並在屋�入口和關鍵地點,展示顯眼的不准吸煙標誌,以及透過不同渠道宣傳禁煙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