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生署已完成葵涌火葬場1宗火化遺體個案的內部調查,結論確認事件不涉及燒錯遺體或錯調棺木,但在處理上有可供改善的地方。
為防止同類事情再發生,食環署已修訂現時火化棺木的程序及訂定更淸晰的工作指引。如在特殊情況下需要開棺,須事先獲管理層批准,開棺時也必須有親屬在場。
食環署表示,有關殯儀商在個案當天共處理兩副棺木,期間將另一棺木上的「名字」錯誤寫在個案中先人遺體的棺木上,但「姓氏」則與火化許可證相符。
處理有可改善地方
火葬場有關人員知悉情況後,在徵得火葬服務申請人同意下,開棺核對先人手帶,確認身份無誤後,才進行火化。
殯儀商處理的另一先人遺體當時仍在殮房,其後由家人領取並在另一火葬場火化,而該火化個案是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進行火化。
因此,雖然有關殯儀商同日處理兩副棺木,但由於處理時間和地點毫無關連,故並不存在錯調棺木或燒錯遺體的可能。
食環署指出,當天開棺以核實先人身份才進行火化,目的是確保不會出錯。事件中沒有涉及員工不當行為,但在處理上是有可改善的地方。
採取措施加強管理
為防止同類事情再發生,食環署已採取一系列改善措施,加強對火葬場的管理。
就有指新型火化爐可能會產生骨灰混合的情況,食環署表示,現時在葵涌和富山火葬場安裝的新型火化爐屬3層設計,遺體或骸骨由1層轉往另1層的過程由電腦控制,並由機電工程署專人監控,故此不會出現不同先人骸骨混在一起的情況。
至於富山火葬場走火通道的投訴,食環署指出,火葬場在2004年重建啟用時,已符合有關消防及建築條例,包括提供足夠火警逃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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