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署於2006年在本港進行的1項調查顯示,在18-64歲的受訪者中,只有約45%的人士每天進行最少10分鐘的中等劇烈程度運動。
然而,研究證據顯示,每天最少進行30分鐘中等劇烈程度運動,可以促進健康及預防患上某些慢性疾病。
�生署助理署長(健康促進)程卓端今天在運動處方證書課程的第1堂作出簡介時指出,醫護人員除了可為病者提供醫學上的治療之外,在促進市民健康方面,亦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
她說,此訓練課程已舉辦到第3屆,目的是培訓醫生,令他們更有效地向病者提供運動建議,以預防疾病及促進健康。約有100名醫生報名參加第3屆課程。
書面建議運動種類
運動處方是1種由醫生開給病人,指示病人進行體能活動的書面健康建議,處方具體地列明醫生建議的運動種類、次數及進行運動的時間。
醫生在課程中研習的課題包括向健康人士及長期病患者開運動處方時所需注意的原則及其應用;運動前進行健康狀況評估及風險分類的重要性;病人在行為模式改變時經歷的階段;以及社區資源的配合。
他們並且有機會在課堂進行運動,親身體驗中度劇烈程度運動及它對身體帶來的好處。
程卓端說,缺乏運動,會增加患上心臟病、高血壓、肥胖、糖尿病、骨骼疏鬆、某些癌症及其他慢性疾病的機會。
簡單易做有趣味性
中等劇烈程度的運動包括急速步行、行樓梯、跑步、游泳、踏單車、跳舞、球類活動、園藝,及做家務時進行可令大肌肉群作定期緊縮及放鬆的運動。
良好的運動應該是簡單易做、容易找到地點進行、有趣味性及安全。
患有慢性疾病或受其風險因素(如肥胖、血脂過高等)影響以及平日甚少運動的人士,則須先徵詢醫生的意見,才開始恆常運動。
如欲知道更多有關運動處方的資料,可瀏覽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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