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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月13日
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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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性文物政策配合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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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指出,496幢獲評級的文物建築,雖並非法定古蹟,但當局已設有監察網,若文物建築面臨拆卸,將立即聽取意見,並研究是否需要提升有關建築物為法定古蹟。

 

     他強調,繼續就皇后碼頭的未來聽取專家意見,並盡量保留具歷史價值的部分。

 

     何志平今天出席商業電台節目時表示,文物建築保護政策諮詢,旨在與市民共同研究哪些歷史建築需要保護,並與他們就保護文物釐訂前瞻性的政策和制度,符合持續發展。

 

     他指出,以往是根據4個元素,包括歷史和建築價值,以及與香港歷史人物和事件的關係,評定建築是否值得保留。

 

     然而,市民的集體回憶和社會價值也同樣重要,故此,他認為,有需要重新審視現有機制是否有偏差,以及集體回憶和社會價值這兩個元素,在機制中所佔的比重。

 

     他表示,雖然496幢獲評級的文物建築,200多幢屬私人物業,但當局的政策是保護而不是沒收物業,並會尊重私人物業擁有權。

 

     因此,當局從沒有單方面宣布私人物業為法定古蹟,只會與有關業權的人士商討如何達到其發展要求的同時,也保護文物。

 

     何志平透露,考慮設立基金,令有歷史和文物價值的建築物能得到適當的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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