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生署副署長陳煥兒表示,已檢討火化棺木程序,並作出修訂;若有特殊情況需要開棺,事前須獲食環署助理署長的批准,而開棺時也需要親屬在場,以及在閉路電視監察下進行。
根據經修訂的程序,指定棺木運到火葬場時,員工須把棺木上所寫的先人名字與其他文件及灰袋一併核對;如有不符,須立刻要求先人家屬確認無誤才可進入儀式禮堂進行告別儀式。
該署已敦促殮葬商,必須確保棺木上先人的名字與火葬許可證上的相同。
事件不涉及燒錯屍
陳煥兒今天就10月20日葵涌火葬場1宗火化遺體的個案會見家屬。她說,根據食環署所得資料,沒有理由相信事件涉及燒錯屍,件事也不涉及其他遺體的處理。
陳煥兒說:「按殯儀商向食環署提供的資料,以及經該署翻查相關文件和記錄,有關火化遺體的個案相信涉及殯儀商把另一棺木上的名字錯誤寫在有關遺體的棺面,但姓氏則相符。
「當日有關家屬全程陪同棺木從殯儀館一直到火葬場,而火葬場地經理人在殯儀商代表陪同下,開棺核對先人手帶,以確認先人身份,經核實後,才進行火化。」
只涉及兩先人名字
她強調,有關個案只涉及兩位先人的名字,不是4位先人。至於該署12月1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只是寫錯姓氏而名字相同,是基於當天從有關殮葬商獲得的資料。
但其後根據記錄,發現有關殮葬商把另一先人名字重複寫在有關棺木上,而姓氏則與灰袋及其他文件相同。
該署已進一步查核個案中殯儀商提述的另一位有關遺體的處理記錄,了解該遺體10月20日從殮房直接運到其他火葬場火化;而該火化個案當時是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進行火化。
陳煥兒表示,明白家屬的關注,在會面時已清楚解釋有關情況。
骨灰交化驗所驗證
至於有報道引述食環署提及事件可能涉及4具遺體的處理情況,她表示,有關報道毫無根據。
就事主家屬要求進行DNA驗證身份,她說,由於骨灰經高溫處理,故此,能成功驗證機會頗微。
不過,食環署將全力配合,並已即日安排由事主家屬將骨灰交到政府化驗所進行化驗。
陳煥兒說,正調查有關個案的其他部分,待調查完成後,再交代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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