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表示,將跟進有關發放給申請人的資料、審批傷殘津貼申請及查核錯誤發放津貼的機制等建議,以改善申請制度。
申訴專員今天公布有關「社會福利署審批傷殘津貼申請制度」的直接調查報告,調查範疇包括:向傷殘津貼申請人發放有關申請資格及限制的資料、審批申請的安排,以及防止和阻嚇騙取津貼及監察和查核錯誤發放津貼的機制。
報告指出,在2001 - 02至2005 - 06年度期間,社署共查核6,132宗多付津貼的高額傷殘津貼個案,涉及金額達2,120萬元,相當於個案總數的8.44%,以及高額津貼總支出的1.09%。
社署強調,以過去5年共72,686宗高額傷殘津貼個案,計算出8.44%的數字,可能高估了問題的嚴重程度;而多付款項實際上只佔該類津貼總支出的1.09%。
社署表示,將考慮個別個案,包括已知悉的所有證據,以便與受惠人擬定公平公正的還款安排,避免對他們造成太大經濟困難。
社署已設有各種資料核對、定期覆檢個案和抽樣查核機制,以偵測未有主動申報狀況有所改變的個案,減低多付津貼的機會;但傷殘津貼申請人有責任提交正確資料,若資料有變,也須即時申報。
傷殘津貼則是預先發放的,在某些情況下,多付津貼難以避免。這包括受惠人沒有向署方申報,或因受惠人延誤申報,例如入住醫院的嚴重殘疾人士,不能即時申報是可以理解。
然而,社署強調,繼續致力減低多付津貼的情況,並持續檢討對傷殘津貼受惠人的服務,包括處理申請程序和內部工作流程。
申訴專員表示,原則上贊同社署決心保障公帑運用得宜,以及追討多付的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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