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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重點: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指出,如何令低收入家庭的兒童更能具備條件,迎合知識型經濟的挑戰,是非常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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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唐英年表示,建議成立兒童發展基金,有助防止跨代貧窮,但基金不應只提供收入的支援,也包括如何豐富他們的成長過程,幫助他們建立資產。
他強調,這需要多方面的合作,包括商界的參與;並指出,社會需要就如何最適當地運用資源有共識和目標。
唐英年在《2006 - 07年度財政預算案》內,承諾認真考慮成立兒童發展基金,並由扶貧委員會跟進研究建議。
唐英年今天出席兒童發展論壇後向傳媒表示,兒童發展基金應以什麼形式推行,是個很重要的決策;並指出,基金若純粹提供收入支援,未必是避免及防止跨代貧窮的最好方法。
豐富兒童成長過程
扶貧委員會參考了外國經驗後發現,除提供收入的支援,也須豐富兒童的成長過程,幫助他們建立資產,從而防止跨代貧窮。
研究結果也顯示,在最低收入的20%家庭中,有87%的兒童在長大就業後,不再逗留在這最低收入的五分之一家庭中。
唐英年認為,這顯示社會的流動性良好,但仍有13%的兒童需要關注;並強調,對如何令到低收入家庭的兒童更能具備條件,迎合知識型經濟的挑戰,是非常重要的。
他指出,令兒童發展基金成功防止跨代貧窮,需要多方面的合作。
政府牽頭商界參與
除政府起牽頭作用,投入一定的資源,唐英年說,商界的參與,對於整個社會如何能夠共同努力防止跨代貧窮,以及對社會將來的發展是很重要的投資。
兒童發展基金建基於90年代的資產為本理論,強調入息支援並不足以激勵受助人士自力更生;反之,當他們有個人資產和人力資本後,便可更好地計劃自己的未來和努力工作。
兒童發展基金是為兒童而設的長遠儲蓄和投資戶口,旨在鼓勵兒童為未來發展而儲蓄,以及增進兒童和其父母的理財知識。
提倡培育個人責任
政府可以提供首筆供款,兒童、其家人親友,以及商界均可供款。來自清貧家庭的兒童,可得到政府額外供款。
根據海外經驗,兒童發展基金並非旨在為兒童提供即時服務。相反,基金鼓勵兒童的個人責任,為自己的未來發展進行計劃和儲蓄,並向其家人和社會人士提倡培育兒童發展的共同責任。
現時美國和英國相繼推出兒童發展基金,台北也嘗試為青少年提供個人發展戶口。有關詳情可瀏覽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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