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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吸煙:�生署控煙辦公室人員,向酒樓職員講解有關禁止室內吸煙的修定法例。 |
�生署將推出以「我愛無煙香港」為主題,歷時1年的全港性宣傳運動,提高市民認識將於明日刊憲的2006年吸煙(公眾�生)(修訂)條例,對擴展禁煙範圍的要求。
�生署副署長梁挺雄說,修訂條例明年1月1日條例生效。推行運動期間,控煙辦公室將採取多元化策略,以宣傳新條例要求。
「我們希望透過活動,提高市民對新修訂的認識,鼓勵市民自律和遵守法定要求,並建立和諧環境,配合條例的實施。
「宣傳活動包括宣傳短片及聲帶、傳播媒介廣告、巡迴展覽、宣傳刊物及海報等。」
梁挺雄表示,將為飲食、旅遊、酒店及物業管理等相關行業的管理層及工作人業員,舉辦工作坊及講座,向他們介紹無煙指引;同時也會與相關部門及公共機構,攜手宣傳新的法定要求。
新修訂要求旨在保障市民免受二手煙的影響,新法例通過後,絕大部分的工作地方和公眾地方,如食肆、辦公室、街市、卡拉OK和不同年齡人士光顧的酒吧等的室內區域,都須實施禁煙。
此外,6類「合資格場所」,即夜總會、商業浴室、按摩院、麻將館、會所內指定的麻將房,以及某些酒吧,最遲要在2009年7月1日實施禁煙。
查詢有關新法例修訂,可致電控煙辦公室熱線2961 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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