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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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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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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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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野公園山火減至44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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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人員示範撲救山火
小心山火:漁護署轄下的大冒山郊野公園人員,今天示範撲滅山火。

     漁農自然護理署指出,多年內在市民合作、天氣配合及宣傳活動的功效下,在郊野公園的山火數字,已由20年前的每年300多宗,大�至去年的44宗,今年至今則有21宗。

 

     漁護署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將於重陽期間,將特別派遣巡邏和執法人員到各郊野墓地巡視,如發現有人非法生火,會即時檢控。過去1年,遭檢控的市民共有15人,罰款300–1,200元不等。

 

     任何人士在郊區留下火種,或隨意燃燒冥鏹,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5,000元及監禁1年。

 

     漁護署十分重視山火問題,把每年9月至翌年4月定為山火季節,調派滅火隊在不同的郊野公園管理站作24小時通宵候命,預備撲救山火,每隊滅火隊由至9人組成。

 

     山火控制中心在同一時間,最多可調派12隊滅火隊當值。各郊野公園內設置有11個山火瞭望台,作24小時偵察山火之用。

 

     此外,為綠化郊野、增加生態價值及防止水土流失,漁護署每年都會在郊野公園大量種植樹苗。

 

     經過多年的努力,現時郊野公園有12,000公頃樹林及13,000公頃灌木林,佔整體公園的總面積約6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