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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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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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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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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頌苑短樁案達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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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及房屋委員會

     房屋署今天宣布,與承建商B+B Construction Co. Ltd的承保集團達成協議,有關保險公司就天水圍天頌苑短樁事件,向房委會賠償2,380萬歐羅。

 

     房署強調,由於「B+B」正在清盤,當局難以追討賠償,故這次達成協議的賠償額,是合理和實際的。

 

     房署助理署長(法律事務)王國興在記者會表示,房委會與該保險公司透過調解過程,已就樁柱工程不符標準而引起的責任達成協議;該保險集團向房委會賠償2,380萬歐羅。

 

     王國興指出,雖然高等法院去年9月裁定,房屋委員應獲得5億5,000萬元賠償;但由於「B+B」正在清盤,房委會成功追討賠償的機會十分低。

 

     當局其後發現「B+B」有購買保險,故向有關保險公司爭取賠償;不過,保險賠償金額卻受保單條款的限制。

 

     由於有關保單的司法管豁權屬於德國,若房委會繼續追討,必須在德國進行有關法律程序。

 

     不過,房委會在德國的律師估計,如透過法律程序向保險集團追討,可能需要花3 - 4年時間進行有關司法程序,而涉及的訴訟費,將遠高於現已支付的7,000萬元法律費用。

 

     房委會考慮了如透過法律程序向該保險集團進行追討所帶來的風險後,認為現時達成的賠償金額合理和實際。

 

     房屋署副署長馮宜萱指出,短樁事件已告一段落;並重申,房屋署自2000年後,已推出改革措施,確保房委會工程的樁柱的設計及製造,均符合房委會標準。

 

     天水圍天頌苑因地基出現過度不平均沉降,房委會較早時向打樁工程承建商「B+B」及承保人追討損失,高等法院去年9月2日裁定,房委會勝訴,獲賠5億5,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