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署長鄧國威表示,有工作能力的人士,在得到合適就業輔助後,應盡量尋找工作,承擔社會責任,不可長期依賴綜援。社署正研究為領取綜援設時限,今年底有結果。
日前在長沙灣被父母獨留家中的1對小兄弟,現正在非政府機構的院舍暫住;社署下周與有關社工、警方、學校和醫生召開會議,決定是否需要申請保護令,由社署照顧他們。
鄧國威今早出席商業電台節目《政經星期六》時指出,近年虐兒和虐偶個案均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生活壓力上升、社會人士意識提高,加上前線工作人員如警員和社工警覺性和有關工作加強。
保護令需考慮私隱
處理虐兒個案時,社署首要是保護兒童的人身安全,但申請兒童保護令,也需要考慮個人私隠、家人感受,以及對兒童長遠發展的影響等因素。
去年虐兒個案共有763宗,高於2004年的 620宗;去年虐偶個案,也高於2004年的3,371宗,達3,598宗。
他指出,非並社工介入即能解決家庭暴力,其關鍵是父母是否配合,如他們能接受社工的輔導和調解,問題便較容易解決;但若當事人基於經濟和其他因素,未能妥善照顧子女,社署可安排臨時寄養。
社署已與�生署轄下的母嬰健康院合作,當院方醫護人員發現有母親出現情緒問題,可能影響照顧初生嬰兒時,便轉介社署,盡早介入事件。
虐兒經援不宜掛勾
被問及應否不向涉及虐兒的家庭發放綜援時,鄧國威強調,綜援受助人能否適當照顧子女,與受助人是否有需要經濟援助,兩者不能掛勾。
他認為,難以因為照顧子女不力,而不向有經濟困難家庭提供支援,但相信大部分綜援受助人士仍是愛護子女的,虐待個案只屬小數。
鄧國威認為,近年家庭暴力情況惡化,與家庭責任和家庭關係薄弱也有關;不論是對父母尊重、配偶忠誠和兒女愛護有所減弱。
政府去年已撥出1,000萬元投入家庭教育和宣傳,日後將繼續投放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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