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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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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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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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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舊衣回收籠  七月中即時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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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
絕不容忍: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強調,採取「絕不容忍」的態度,處理街道舊衣回收籠。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宣布,7月中旬展開突擊行動,即時移走所有放置在街道上的舊衣回收籠;並聯同區議會及有關的非政府機構,開展社區參與計劃,方便市民把舊衣捐助慈善團體及支持環保。

 

     她表示,新措施可令環境更整潔�生,也有助加快當局執法和清理回收籠;並透露,接下來是處理違泊單車和晾曬衣物的問題。

 

     由於地政總署「指定地點擺放舊衣回收籠計劃」未能抑制非法擺放回收籠的行為,反而可能造成混亂,約一半的區議會也不支持該計劃,故將取消該計劃。

 

遭商業經營者濫用

 

     林鄭月娥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很多市民和區議會均關注舊衣回收籠對公眾地方構成阻礙、影響市容和被商業經營者濫用。

 

     她引述救世軍的資料指出,過去兩年,每年首4個月回收舊衣約16萬公斤,但今年首4個月只有約9萬公斤,跌幅約4成;相信與商業經營者濫用舊衣回收籠有關。

 

     林鄭月娥說,現時地政總署或食物環境�生署可分別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6條(1),或《公眾�生及市政條例》第22條所授予政府的權力,沒收非法放置在街上的舊衣回收籠。

 

     然而,當局只能在通知物主1天或4小時後方可採取行動,令執法效果未如理想。

 

     地政總署在截至3月底的12個月,共發出了3,494張執法通知,但只成功充公1,473個鐵籠。食環署同期收到370宗有關的投訴,但只有47宗可以採取行動,277宗需要轉介地政總署。

 

六地區問題最嚴重

 

     林鄭月娥認為,執法行動缺乏阻嚇力,也損害政府的管治能力;並指出,非法在街上擺放舊衣回收籠問題最嚴重的地區,包括:中西區、東區、南區、九龍城、油尖旺及葵青。

 

     她表示,為採取果斷措施解決問題,將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A條規定,即任何人沒有合法權限而放下任何物品,對在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阻礙或不便,即屬違法;物品的擁有人也會根據條例被起訴。

 

     為配合地政總署「指定地點擺放舊衣回收籠計劃」的終止時間,以及讓這些舊衣回收籠的擁有者有機會在合理的期限內,自行移走非法在街上擺放的鐵籠,各區民政事務處會由7月中旬起採取突擊行動,由食環署即時移走非法在街上擺放的回收籠。

 

     食環署署長梁永立表示,將盡量利用現有人手推行新措施,故沒有計劃增加人手;並相信,新措施推行後,舊衣回收籠的問題很快會有進展。

 

推新措施不增人手

 

     林鄭月娥說,目前非法在街上擺放回收籠的擁有人,應在新措施實施前,自行清理回收籠;被沒收的舊衣物若沒有人認領,便聯絡非牟利機構處理。

 

     至於其他並非擺放在行人路和不會對公眾構成阻礙或不便的鐵籠,地政總署在收到投訴後,仍可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6條採取執法行動。

 

     市民如欲舉報非法舊衣回收籠,可致電所屬的民政事務處;有關的電話號碼已上載這裡

 

     談到社區參與計劃,林鄭月娥說,計劃的目標是支持回收業,減少產生廢物;並協助非牟利機構,特別是規模較小的組織,在街道以外的地方回收舊衣,以及鼓勵公眾捐贈舊衣。

 

     她指出,各區民政事務處至今已找到140個合適的非街道地點,放置社區舊衣回收箱;並表示,當局將繳付首100個由非牟利機構負責管理的回收箱的建造費用,每個約需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