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公布,本港豬農即日(6月1日)起可申請自願退還禽畜飼養牌照,並永久結業;有關申請須於12個月內提出。
根據自願退還計劃,合資格的申請人士,包括豬農、專營由本地農場運送生豬往屠房的運輸商,和受影響的本地工人。有關申請如獲批准,申請人可獲發特惠補助金、貸款或一筆過補助金。
根據立法會財務委員會4月28日通過的撥款方案,自願退還禽畜飼養牌照的合資格豬農,可獲發放特惠補助金,並須永久停止飼養豬隻。
政府也提供無抵押貸款,予永久停止經營運送生豬業務並提升╱改裝其車輛設備,從事其他業務的合資格生豬運輸商;並發放一筆過補助金,協助受影響的豬場及生豬運輸業本地工人。
如有查詢,豬農及受影響的本地農場工人可致電2462 7443,而生豬運輸商及有關的本地運輸工人,可致電2150 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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