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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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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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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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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簽食品安全框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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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書長尤曾家麗表示,簽署「粵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框架協議」的目的,是加強與廣東省政府的聯繫和溝通渠道,建立工作通報機制,以便食物安全中心在年中成立後,兩地能更有效地交換有關食品安全的資訊。

 

     尤曾家麗今天與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陳元勝,代表兩地政府簽署「框架協議」,加強兩地資訊交換、進行定點聯絡、定時會議,兩地如發生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可召開緊急高層會議;以及對於有關食品安全的專業性、技術性等問題,由雙方組織專家研究,為雙方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粵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第1次工作會議今天在廣州市舉行,在會議上,�福局介紹了香港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和即將成立的食物安全中心的計劃進展;廣東省的主管當局也介紹了他們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和有關工作情況。

 

     兩地官員也就粵港雙方共同關注的食品安全事宜,如促進本地優質養魚業的計畫、食品加工中濫用添加劑、農產品藥物殘留、易引起食源性疾病等問題交換了意見。

 

    「框架協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加強交換資訊:包括兩地重大食品安全政策、法規、標準的推出、修改或更新,和涉及雙方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資訊與調查結論等;

 

•定點聯絡: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生福利及食物局,分別擔任粵港兩地政府間負責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的聯絡單位;並指定聯絡員,負責日常工作層面及具體事項的聯絡工作;

 

•定時會議:雙方同意每年至少共同召開1次工作會議,總結合作情況和研究下階段工作安排或重大事項。

 

•緊急會議:兩地間如發生重大食物安全事故,或發生需要臨時開會研究的重大事件時,雙方可以召開緊急高層會議;

 

•專家溝通:對於有關食品安全方面的專業性、技術性等問題,將由雙方組織專家研究,為雙方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尤曾家麗指出,隨�協議的簽署和日後加強合作,透過即將成立的食物安全中心,食品安全的資訊、監察、調查、教育宣傳和研究的工作可更制度化,而市民對食品安全的認知和信心也可望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