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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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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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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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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糧食店違清潔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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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

     北角水星街27號1間新鮮糧食店,在休市清潔日存放活家禽;食環署考慮取消其新鮮糧食店牌照。

 

     食物環境�生署今天接獲投訴後,發現北角水星街27號1間新鮮糧食店在店內存放活家禽。該糧食店共交出41隻活家禽,包括活雞及白鴿,全部已供銷�。

 

     根據新鮮糧食店發牌條件及街市檔位租約,活家禽零售販商於休市清潔日不得在處所內存放任何活家禽,並於休市清潔日當日暫停營業,以徹底清潔及消毒工作。

 

     由於該持牌人在店內存放活家禽,違反休市清潔日的有關規定,食環署考慮取消有關店鋪的新鮮糧食店牌照。

 

     食環署強調,活家禽零售商必須嚴格遵守休市清潔日所有規定,否則其新鮮糧食店牌照或街市檔位租約可被取消或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