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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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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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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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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中毒涉葵芳同一食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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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防護中心

     �生防護中心證實,17名男女在葵芳1間食肆晚膳後陸續出現肚痛、嘔吐、肚瀉及發燒的病徵;各人病徵輕微,其中1人入住仁安醫院,現在情況穩定。初步調查顯示,事件可能是細菌所引致的食物中毒。

 

     患者年齡介乎4 - 83歲,包括8男9女;他們4月8日在葵芳1間食肆晚膳後約4 - 19小時,陸續出現肚痛、嘔吐、肚瀉及發燒的病徵。

 

     其中15人分別到瑪嘉烈醫院、屯門醫院、仁安醫院及仁濟醫院急症室求診,兩人向私家醫生求醫。各人病徵輕微,其中1人須入住仁安醫院,現在情況穩定。

 

     初步調查顯示,事件可能是細菌所引致的食物中毒;�護中心正繼續調查。

 

     預防感染由食物傳染的疾病,市民應採取下列措施:

 

•食物須徹底洗淨和煮熟方可進食,特別是海產,如甲殼及雙殼類海產如蝦、蟹、蠔及蜆等;

 

•進食前和如廁後要洗手;

 

•生和熟的食物要用不同的食具來處理;

 

•生和熟的食物要分開貯存;

 

•食物要貯存在攝氏4度或以下的冰箱中,進食隔夜�前要將之徹底翻熱;

 

•保持環境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