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助理署長(屋邨管理)黃比表示,1996年以後落成的和諧式公屋大廈公眾地方的鍍鋅鋼或銅食水管,一律沒有包上塑膠物料,設計符合1996年實施的消防條例的要求。
房屋署去年年底把「食水管重鋪計劃」推行至和諧式公屋大廈,包括石籬邨、秀茂坪邨及大窩口邨,為大廈原有的鍍鋅鋼食水管換上銅食水管,所有新換的喉管,均沒有包上塑膠物料。
黃比說︰「有居民要求房屋署為銅食水管包上塑膠物料,以改善倒汗水問題及美化外觀,署方已向消防處尋求專業意見。」
他表示,消防處確認在防火保護走廊上的銅食水管,不應包上塑膠物料。
至於有部分在1996年以前落成的其他類型公屋大廈,有銅食水管包上塑膠物料的情況,黃比指出,那些食水管均位於非防火保護走廊位置。
不過,他指出,作為關注居民訴求的業主,房屋署將進行巡視;如有需要,便與消防處作出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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