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表示,今天收回新蒲崗工廠大廈單位過程順利,成功收回餘下的40個拒絕交回的單位。房屋署稍後將展開環境評估研究,決定清拆後的廠廈現址,是否適興建公屋。
房屋署已封閉所有收回單位,並點算及登記餘下的機器及財物。廠戶必須在3月31日前取回機器及財物。
房屋署物業管理總經理李雪崑呼籲廠戶接受相等於100 - 130多個月租金的特惠津貼;津貼金額介乎72,000元至149萬元不等。
除獲發放特惠津貼,廠戶如租用房屋委員會轄下的其他廠廈,可獲新租約3個月免租期;如租用私人廠廈,可獲一筆過的現金津貼。
李雪崑強調,無論頂讓權或承繼權,都是租約下賦予廠戶的權利,這些權利隨租約終止而告終。
房委會策劃小組委員會2003年9月11日通過清拆新蒲崗工廠大廈,但清拆日期一再延遲,由原訂的2005年5月31日,先後延至2005年8月3日、2005年11月30日,以及200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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